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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职能
区侨办(侨联)

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、政策和法规,制订本区侨务工作规划,并组织实施。

2、依法保护归侨、侨眷、海外侨胞合法权益。

3、组织归侨侨眷参政议政。

4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引进工作;指导扶持侨资企业和侨属企业。

5、协助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、港澳同胞在国内兴办社会公益事业。

6、承办和管理华侨、华人和港澳同胞捐赠款物工作。

7、开展对华侨、华人的宣传、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。

8、开展华侨、华人、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联络工作。

9、在中央和省、市委对台工作方针的指导下,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。

10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侨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。